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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释法 | 屡教不改二次酒驾 交警“帮”你长记性!    
[ 作者:交警大队 李艾莹 日期:2023/5/8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645 评论:0 ]

虽然反复强调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但总有那么几个司机第一次酒驾被查处后不仅没有痛改前非还要再次以身试法,结果涉嫌“二次酒驾”。

1月31日20时,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元马镇发祥路烧烤城门口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时,发现沿发祥路由南向北行驶来一辆小型轿车,车速时快时慢,执勤民警将其拦下检查,发现驾驶员罗兵身上散发着酒气,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罗兵在2021年3月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处罚过一次,这次又喝酒后开车,罗兵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19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拘留。

2022年12月17日0时,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元马镇发祥路烧烤城门口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时,发现沿发祥路由南向北行驶来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开车没有开车灯,执勤民警将其拦下检查,发现驾驶员简登高脸色和眼睛通红,身上散发着酒气,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简登高在2020年10月1日15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四川省中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罚过一次,这次又喝酒后开车,简登高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19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拘留。

你是不是也同样认为只要不是在一年内“二次酒驾”,就不算“二次酒驾”?警察叔叔告诉大家,只要有一次酒后驾驶处罚记录,在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再次被查获饮酒驾驶都属于“二次酒驾”!不要不当回事,“二次酒驾”后果比你想象的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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