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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护路办首次对铁路险情报警村民进行奖励    
[ 作者:胡加英、令发富 日期:2020/7/26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9199 评论:0 ]

2020年7月21日,省护路办副科长绍德泉、广通供电段安全科监察武有明及元谋西综合维修车间副主任任亚明等人到我县黄瓜园镇小黄瓜园村,对村民李俊及时报告铁路险情进行奖励。绍副科长代表省护路办宣读奖励决定,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胡加英为李俊颁发2000元奖金,广通供电段安全科监察武有明代表单位奖励李俊500元奖金。

事实的经过是:2010年7月8日16时28分,我县黄瓜园镇小黄瓜园村村民李俊,发现一辆重型货车撞击铁路限高架,并拖挂限高架横梁撞向元昆线黄瓜园站K840+894处铁路桥梁的险情后,立即拨打铁路部门设置的应急处置电话,及时向昆明局集团公司广通工电段元谋西综合维修车间进行报告,维修车间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预案,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避免了一场铁路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铁路运输安全。

为此,省护路办研究,为鼓励沿线群众及时发现、报告铁路险情,保障铁路运输行车安全,根据《云南省护路办印发涉路安全信息和突出风险隐患处置奖励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李俊一次性奖励2000元,并以“云南省护路办关于对报告元昆线铁路桥梁被撞险情的群众李俊给予奖励的通报(明传电报)”通报全省。

这是《云南省护路办印发涉路安全信息和突出风险隐患处置奖励办法(试行)》颁布实施以来全省首例奖励通报,是我县各级护路组织按照省、州护路办要求,扎实开展路外人员发现铁路安全险情信息通报宣传工作,教育村民掌握正确处置险情的方法和途径,宣传工作取得成效,为铁路运输安全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实现了群防群治目标的具体体现。全县各涉路乡镇要认真组织学习李俊同志的先进典型事迹,广泛宣传发动,引导铁路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维护铁路运输安全工作中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共同守护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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